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将执行新标准

2019-06-24 09:41   宜都人社  

云上宜都讯(通讯员 刘国富)近日,笔者从市人社局获悉,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将执行新的标准。2019年度(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档次仍设为九档,即以年缴费基数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为基准,按20%的缴费比例,年缴费标准分别为6912元、8064元、9216元、10368元、11520元、17280元、23040元、28800元、34560元,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纳养老保险费。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元)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仍设两种缴费比例,分别为10%、5.5%。按10%比例年缴费5760元,按5.5%比例年缴费3168元。大额医疗保险费仍维持每人每月8元的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元)

特别提醒:还未缴纳2018年度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请于6月底前完成,逾期将按新标准缴纳。

注意!缴费方式有变化 !

从2019年6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将由宜都市域内的农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代核代征。全市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直接到就近的银行办理社保缴费业务,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对灵活就业人员开具缴费认定单。

★ 联系电话 ★

01

宜都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中心  4728021

02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  4737461  4728361

0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支行  4821109

04

湖北省宜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23101 4823121

(责编:党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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