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医保扶贫新政策今天正式实施,这些内容你一定得知道!

2019-08-01 15:27  

 

  云上宜都讯(通讯员 康童欣)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我市医保扶贫新政策于2019年8月1日正式实施。

看病住院能报销多少?

住院起付标准多少?

......

关于医保扶贫政策变化重点

官方解答来啦!

政策报销范围调整

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在宜都市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大病、特殊慢性病宜都市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农村贫困人口在宜都市内就医,年度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政策明确强调,农村贫困人口到宜都市外就诊,需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医保扶贫政策。

住院起付标准明确

对特殊农村贫困人口取消住院起付线,其他农村贫困人口宜都市内起付线标准在城乡居民住院起付线标准基础上减半,即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100 元,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 250 元,新政策规定住院起付标准不纳入医保扶贫政策保障范围。

差异化参保补贴政策

农村贫困人口中对6类特殊人群给予全额参保补贴,包括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其他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定额补贴 220 元,实现农村贫困人口100%参保。

医疗救助制度完善

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对农村贫困人口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未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70%比例给予基本住院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给予全额救助);对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经大病保险报销后,按 75%比例给予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给予全额救助)。原则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年度最高限额为 8 万元。

(编辑:党艳秋)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