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坝洲镇:屋场院子会《条例》学习忙

2019-08-12 17:29  

云上宜都讯(通讯员 魏健)“《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8月9日上午,在高坝洲镇白鸭垴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向克峰的组织下,该村三组的屋场会上,一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正有序开展着。

这种接地气的学习形式,也出现在青林寺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会上、曾家岗村的党员大会上……屋场院子会在高坝洲镇遍地开花,全镇掀起了学习《条例》《监察法》的热潮。

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十进十建”工作,高坝洲镇创新工作方式,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党员大会、户长会、专题讲座上,确保宣传全覆盖,推动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知识家喻户晓。

(编辑:向姝  审核:黄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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