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又一批患者可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2019-10-31 12:06  

云上宜都讯(通讯员 吴文钦 吕超君)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时,市医保局积极深入各医疗机构,通过与患者面对面交流沟通,发现存在强直性脊柱炎未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范围,部分城镇参保职工患者长期需要在医院门诊进行治疗,却无法享受门诊慢性病医保待遇;一些退休的门诊慢性病患者,经常辗转于自己和子女家,无法到本地慢性病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经常要请本地亲戚帮忙邮寄药品等问题。

针对走访调研过程中发现这些的问题,市医保局分类梳理,并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反应,得到了宜昌市医保局的高度重视。通过多次调研分析,宜昌市医保局将对《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将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骨髓炎等城乡居民可以享受的慢性病病种也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畴,这也意味着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可享受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统一为35种;同时,扩大报销范围,将医保支付目录内且与疾病治疗相关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检查项目纳入报销范围。

据悉,调整后的《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编辑:刘娟  审核:党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