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直击 | 维护知识产权

2019-12-18 16:00  

云上宜都讯 10月10日,浙江美某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了追诉书,称雅斯内街某商户正在销售假冒浙江美某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存在侵权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知识产权股及相关执法人员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我们来搞个检查,这是我的证件。”

执法人员:“看一下你们挂的营业执照。”

在检查过程中,美某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打假专员与执法人员一起查看店铺内涉嫌侵权商品,并现场对商品进行鉴定。通过仔细查看防伪标识、产品包装及产品标签,打假专员初步确认该店内销售的美某计塑身衣为侵权商品。执法人员当场调取该店销售记录,核对已销售的侵权商品数量和金额。

据店员介绍,该店主营商品为某内衣品牌,美某计塑身衣只是顺带销售,进货记录和销售记录均为手写账单,未计入电脑核销。由于该店无法现场提供进货和销售记录,且该商品涉嫌侵犯了“美某计”、“瘦身某式”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依法对查获的10件塑身纤体衣进行扣押。

在执法人员查封过程中,店老板问讯赶来,同时向执法人员提出了一些疑问,执法人员一一解答。

执法人员:“我们来进行检查,发现你确实销售了这个内衣品牌,但是我们不能认定它就是假货,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对这个东西实施强制扣押,扣押时间是三十天,在这期间你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诉讼。也没有说你一定销售的是假的,暂时只是涉嫌。我们带回去后还要请专业的人来鉴定,鉴定后,厂家会有书面的鉴定报告给你。如果认定这个东西是侵犯了注册商标的,你可凭我们的鉴定书,找上一级供应商,最终会找到厂家来解决。”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本案于11月18日尘埃落定。经查证,该批涉案商品是2019年9月当事人即店主刘某利用手机微信向微商下单订购的,所提供的微商销售单上没有供货单位的合法签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也未取得该批科技塑身纤体衣的其它合法票据。根据调查,该批科技塑身纤体衣违法经营金额为2028元。因当事人涉案销售数量不大,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积极主动配合、提供相关单据,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局作出了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美某计”、“瘦身某式”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科技塑身纤体衣10件,罚款1000元。

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聂永斌:“这个案列告诫我们广大人民群众,在从事经营消费活动中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作为经营者,在进货过程中应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作为消费者,应该理性消费,在购买商品时索取保留购买商品的发票、合格证和保修卡等资料,当你发现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热线4812315。”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厂商名称、原产地名、植物新品种等,我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以侵犯注册商标、专利权为主。今年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了假冒南孚电池、茅台、红牛等多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这一方面说明了消费者维权意识在日益增强,另一方面也表明了商标持有人正逐渐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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