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宵节期间禁止祭祀活动的通知

2020-02-08 10:57  

关于元宵节期间

禁止祭祀活动的通知

元宵节在即,为避免人群聚集引发疫情传播蔓延,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等法律法规,现就元宵节期间禁止祭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月7日起至疫情解除期间,严禁到殡仪馆、墓地等殡葬场所举行烧纸、送灯等祭祀活动。 

二、城区所有街道、广场、公园、街路交叉口等公共场所严禁焚香烧纸、送灯祭祀,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三、全市所有商铺、摊贩禁止销售祭祀用品。 

四、对违反本通知要求、不听劝阻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市民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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