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知!武汉重症(慢性)疾病患者购药方式有变!

2020-02-29 09:13   湖北日报  

2月28日,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关于做好疫情期间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患者购药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即日起,采取严格落实社区代购、推行分区购药、搭建购药预约平台、推行互联网诊疗服务等措施,切实解决武汉市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患者购药难题。

《通知》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社区代购。按照武汉市社区封闭要求,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严格落实药品社区代购,由社区安排工作人员或志愿者帮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患者进行购药。

二是推行分区购药办法。当前,武汉市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定点零售药店已达到50家,中心城区每个区不少于4家,新城区每个区不少于2家,且全部提供10个病种的购药服务。从即日起,推行分区购药办法,各区要引导患者在辖区内的门诊重症药店购药,不得跨区购药。

三是搭建购药预约平台。由各区医保和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卫健等区直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合参与,以微信群、QQ群等形式搭建区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患者购药预约平台,负责协调各社区将患者购药需求报送平台,平台再将购药需求合理分配到区内各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定点零售药店,社区代购者按预约时间前往药店刷卡购药。

四是提升药店服务能力。武汉市医保局负责联系通信部门和人社信息中心,对50家门诊重症 (慢性)疾病定点零售药店互联网带宽升级,提高网络速度。要督促药店尽可能开设更多服务窗口,增加工作人员,配备相应设备,提供快捷服务。编制规范的药店操作流程,开展网络培训,提高药店工作人员操作技能。

五是推行互联网诊疗服务。武汉市卫健委要组织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为患者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及药品配送服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缓解线下诊疗压力。武汉市医保局要及时将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六是确保药品供应和及时配送。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药店加强药品采购,确保药品供应充足。物流管理部门要督促快递公司 及时将网购药品及时配送到社区,由社区组织患者签收。

七是加强药店监督管理。市、区医保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50家门诊重 (慢性)疾病定点零售症药店营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服务不到位、投诉举报多的药店,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查处,医保部门要按照协议管理,取消其医保门诊重症 (慢性)疾病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由区内其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择优递补。

八是加大购药宣传力度。各区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让广大市民知晓购药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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