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帮扶,国家安排好了!

2020-03-09 16:26   中国政府网  

3月9日上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民政领域疫情防控与民生保障有关情况。一起来看——

疫情期间,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哪些救助和帮扶?

“先行救助”——下放社会救助审批权限。

一些疫情严重的地区,允许地方把临时救助的审批权限直接委托社区来实施,像武汉和其他疫情严重的地区,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困难群众急需救助,社区就可以开展“先行救助”,等救助完之后再补充情况说明。

“求助有门”——畅通求助热线。

困难群众家里遇到困难了,能打电话,知道向谁求助。求助热线可以是联防联控机制公布的统一热线、各地公布的“12345”求助热线。现在以县为单位各地都有社会救助的求助热线。

低保人员

及时足额发放补助——全国城乡低保对象4317万(去年年底的数字),特困人员有469万人,救助金要及时发放。

增发生活补助——对一些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可以增发生活补助,比如湖北省从2月20日明确对城市困难人员按照500元,农村按照300元,增发救助金。

及时纳入——有些困难群众,比如低保边缘人群,现在不能出去打工,灵活就业也就不了业,收入下降,这时候可能符合低保条件了,要及时纳到低保里来。

暂缓退出——对一些疫情严重的地区可以暂停开展低保对象退出工作,等疫情防控结束之后再进行动态管理。

简化流程——在入户调查方面,可以采取远距离、非接触方式,比如电话询问、各部门之间信息联网的方式来核查救助申请人的经济状况。

新冠肺炎患者及家庭

患者——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要及时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加大救助力度。

家庭——

对因为救治隔离的,比如家庭主要劳动力被救治隔离了,导致这个家庭陷入生活困境的,也要给予临时救助。

被隔离收治对象家里如果有需要监护或者需要照料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要及时通知社区或者当地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和社区安排人员及时提供照料帮扶。

隔离在家的困难人员

各地民政部门和社区对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社会散居孤儿、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以及其他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要保持经常联系,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帮助。

外来人员

实物救助,因衣食住宿出现困难的,及时提供临时住宿、饮食、御寒衣物等帮扶。

现金救助,受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家庭又没法支持,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可以给予现金救助。武汉已经开通了相应的救助渠道,按照每天300元的标准给予现金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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