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3日电(陈娅君 杨强)近日,宜都市公安局开展“净网2020”专项行动,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10名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嫌疑人。
2019年9月,宜都警方在侦查中发现,一个以刘某某、张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网络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然后以快速办理贷款,收取加速费、保证金为由在武汉、宜昌等地实施诈骗,非法所得百余万元。宜都市公安局刑侦、网安等部门于2019年10月9日开展收网行动,通过近3个月时间,先后在宜昌、荆州、武汉等地抓获犯罪团伙涉案成员10人。
经审讯,刘某某(男,28岁,秭归人)2019年7月,因自身资金紧张,萌生结伙骗取他人钱财的想法,便伙同张某某(男,29岁,内蒙古人)在武汉、宜昌等地,通过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获利6万余元,实施诈骗犯罪所得100万余元。
目前,刘某某、张某某等10人被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