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网络安全!最新办法即将实施

2022-01-04 10:50   湖北发布  

近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三部门

联合修订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安全审查是网络安全领域的重要法律制度,原《办法》自2020年6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落实《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修订了《办法》。

《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并明确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审查实际需要,增加证监会作为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同时完善了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因素等内容。

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申报网络安全审查,可能的结果有几类?

答: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们始终支持境内企业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境外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办法》明确“掌握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申报网络安全审查可能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无需审查;二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可继续赴国外上市程序;三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影响国家安全的,不允许赴国外上市。

如何理解网络安全审查中涉及的数据处理活动?

答:根据《数据安全法》,数据处理活动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活动。《办法》重点聚焦的是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上述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情形。

网络平台运营者何时申报赴国外上市网络安全审查?

答:网络平台运营者应当在向国外证券监管机构提出上市申请之前,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赴国外上市网络安全审查如何提交申报材料?

答: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设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具体工作委托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承担。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在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的指导下,承担接收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等任务。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设立网络安全审查咨询窗口。

咨询电话:010-65994415

咨询邮箱:shencha@isccc.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中认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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