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了新变化

2017-04-25 11:52  

 近日,市就业局发布了一则让创业者鼓舞的消息,宜都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了新变化。新政实施后,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扩大、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延长、申请流程进一步简化,将助力创业者们轻装上阵。

新政规定的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群体更为广泛。另外,对原已在人社部门申报享受过一次创业贴息贷款政策的创业人员,有新的创业项目的,可以再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一次。

在宜都市范围内可以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具体有九大类:一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二是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三是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四是刑满释放人员;五是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六是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七是返乡创业农民工;八是网络商户;九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同时,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延长至3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

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办理程序。由人社部门负责创业担保贷款的资格准入,担保公司负责贷款担保,经办金融机构负责贷款的发放,财政部门负责创业贷款的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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