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2022-06-25 09:40   平安宜都  

为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打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宜都市公安局决定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健全文明交通管理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开展集中整治,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管理。

二、整治重点内容

1、驾驶无牌、无证车辆(含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在公共区域停放(包括小区、商圈、学校及路边停车场);非公告电动车进入城区限行区域;

2、行人不走人行道、横过道路不走斑马线、不按信号灯通行、翻越隔离护栏、随意横穿道路;

3、驾驶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随意掉头;

4、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所有车辆按规定停在指定区域,不越线停车,按箭头方向顺向停车,私家车占用出租车位、医疗急救车位、公交车位,货车占用小车车位停车;

5、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飙车、非法加装遮阳伞(篷);

6、酒驾、醉驾、毒驾(含汽车、摩托车和电动车);

7、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和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接打手持电话、车窗随意抛物。

三、整治措施

对违反本通告内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宜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处罚(对轻微违法首次给予警告),并按规定公开曝光或抄告相关单位;对干扰和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明安全出行,从你我做起。希望广大市民予以支持配合,警民携手同心,全力维护全市文明安全交通秩序,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力量。

特此通告

宜都市公安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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