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社区矫正“三个一” 为优化营商环境添活力

2022-09-21 11:43   市司法局  

宜都融媒讯(通讯员 黄伶俐)宜都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立足本职,坚持“刚柔并济”,充分发挥工作职能,推出“三个一”举措,进一步规范涉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的刑事执行,积极营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建立一本台账。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涉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24人。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帮扶工作,在全面摸底涉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情况的基础上,宜都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对涉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入户走访,深入了解企业运营状况、社区矫正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制定一个细则。宜都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与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对接,于8月会签《关于印发<宜都市涉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形成涉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14条监管意见,明确了涉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赴宜都以外从事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的范围,最大程度提供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便利,为复工复产、创新发展增添了活力。

实行一体化管理。对涉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确因开展生产经营,需要离开居住地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对申请审批、外出管理、检察监督等实行一体化监管。今年以来,共审批涉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外出18人次。根据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对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电话联络、实时视频、信息化核查等手段加强动态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仅管得住,更要矫正好,有效推动了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复工复产工作,将社区矫正监督职能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既维护刑事执行的“刚性”,又体现社区矫正的“柔性”,“刚柔并济”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添活力。

(责编:刘娟 审核:党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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