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核酸查验点的公告

2022-12-09 12:44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核酸查验点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12月7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自12月10日起对宜都市核酸查验范围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其他场所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二、养老院、福利院、托幼机构、中小学在校内、院内采样。有就医需求的,就近到医疗机构采样点检测(单管)。广大市民如有需要,提倡使用抗原检测,各大药店有抗原检测试剂销售。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及时到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筛查。

三、根据当前核酸检测情况,我市主城区便民核酸采样点进行适当调整,具体点位附后。

特此公告。

宜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9日

宜都市主城区便民核酸采样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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