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禁鞭令”!涉及宜都这些区域→

2023-01-04 14:43   平安宜都  


禁鞭

绝对不是一句口号!

严守“禁鞭令”

今年涉及宜都这些区域



禁(限)放时间


陆城及周边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乡镇集镇、水源保护地、景区除春节期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外,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限)鞭区域


一、陆城城区及周边区域:东线从中沟到东阳光三号地围墙,沿宝塔湾村与楼子河村村界至十里铺村与楼子河村村界(十里铺村一组除烈士陵园以外区域不在禁放范围内),至老陆枝路-原宏祥实业-宜华一级公路-宜华一级公路与陆王公路交叉路口,沿陆王公路至气象局,沿气象局旁水泥公路经望城岗到董家冲水库至S216省道,经216省道至过路滩桥,北线过路滩桥沿渔洋河堤至清江(含红湖社区)-三江社区至长江。

二、各乡镇集镇限放范围:各乡镇根据各自范围选择各自区域。

1、红花套镇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东线以长江为界,南线以红花套镇与高坝洲镇中坪村界线为界,西线从高坝洲镇中坪村交界沿中沟-湖北丰岛食品有限公司接桔和路-吴家岗四庄堰小区-宜昌科力生天然气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沿宜昌科力生天然气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门站-红花套村山洪沟后半山坡-穿318国道(窑坡垴)-藕节山(西边山脚)-蔡冲换流站还建小区-驾考中心-杨家畈村黄家塝片区-岳宜高速宜都北收费站匝道,沿岳宜高速宜都北收费站匝道由宜华一级路向西延伸500米为界至渔洋溪小区,北边以渔洋溪小区为界。318国道两侧红线边界为基准,两侧100米范围为限制燃放烟火爆竹区域。主要水源地大溪水库周边100米为限制燃放烟火爆竹区域。

2、高坝洲镇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东以长江沿岸为界,南以茶店子桥(原三江收费站往高坝洲镇方向约100米处)为界,西线由茶店子桥-高坝洲污水处理厂-正耀电子有限公司(含湾市村五组)-中坪村沟渠(高坝洲镇卫生院西侧沟渠)至波尔羊养殖基地,北线由波尔羊养殖基地沿高坝洲镇与红花套镇界线至长江。


3、五眼泉镇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东线由陆渔一级路到麒麟山岔路至龙口子村向集镇方向所辖公路两旁200米内,南线由五眼泉中小学校-五眼泉卫生院至天安爆破公司五眼泉仓库周边,西线至陆渔一级路45公里处,北线至龙五路庙岗村原小一组谢家山脚。主要水源地红山水库周边100米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杨守敬书院、三峡九凤谷景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4、聂家河镇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渔洋河左岸由响水桥、聂家河村5组高官东房屋,沿集镇往上至聂家河镇卫生院、聂家河村委会、聂家河村4组熊红苏房屋、监狱边界,沿陆渔一级路至聂家河鱼馆,渔洋河右岸由聂河大桥,往渔洋河下游至美邻农庄,至聂家河村6组张远平房屋,沿村级路至市公路养护道班,沿望聂路至陆渔一级路,沿陆渔一级路至金涧电站(永兴电业)。主要水源地渔洋河(中心集镇范围)、深冲水库(柑子园村)、跃进水库(王家坪村)周边100米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古潮音洞景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5、潘家湾土家族乡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石林路、陆渔路、潘家湾中心街道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从潘家湾土家族乡将军山村委会开始沿陆渔一级路,经潘家湾收费站至潘家湾隧道进口处,从石林路东边起点与陆渔路交叉口开始,沿集镇老街,经潘家湾中心集镇至刘忠国村民房屋处结束,沿线均向路两边各延伸100米,光吉路限制燃放烟火爆竹区域从光吉路与石林路的交叉路口至丁家沟,沿路向路两边各延伸100米。主要水源地中岭水库沿岸周边100米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奥陶纪石林景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6、王家畈镇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王家畈镇中心学校(左至王家畈村二组吴光新房屋,右至王家畈村二组孟远全房屋)至王家畈镇中心小学(左至王家畈村五组杨元贵房屋,右至王家畈村五组曹礼周房屋), 沿X224县道两边各100米范围内,松王线三岔路口(松王线三岔路口左至柳树河道,右至乐安冲桥头)至王家畈集镇零公里。


7、松木坪镇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贺炳炎大道(东至松宜铁路,南至马兰巷,西至干沟河,北至鸽子潭小区,);麻岭坳路(东至刘家大院、松宜职工医院,南至中心小学,西至松宜铁路,北至麻岭坳隧洞)。松木坪境内雅澧线两侧500米,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1000米,各村(社区)主干路两侧300米内范围内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主要水源地永丰水库、株树湾水库沿岸周边100米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8、枝城镇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东线为长江边沿线,南线由枝城大桥-兴发公司一号门-枝城火车站-车站路-雅澧公路至花石桥。西线从花石桥顺河堤至白水桥,北线从白水桥-华新路至长江边。主要水源地九道河水库周边100米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三、在禁(限)放区内,全年任何时间一律禁止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四、禁(限)放区以外的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殡仪馆(含公墓);

(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七)水源保护地、景区;

(八)市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违规处罚


在禁(限)放区和禁放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停止燃放,没收烟花爆竹,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市区禁鞭已第七年

但仍有商家和个人抱有侥幸心理

尝试以身试法



1月3日上午,陆城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辖区10余家商铺、超市进行安全检查,同时依托平安信息员查获一名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人,当场扣押烟花爆竹30余件,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烟花不能随便燃放

也不能随便就销售

必须有证!


春节期间,各镇人民政府所在集镇的烟花爆竹销售者可持应急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规定的区域和时段内销售烟花爆竹。烟花爆竹销售者应按规定进行储存和运输,并积极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呼吁全体市民

 遵守禁鞭规定 

共创文明、环保、宁静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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