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融媒讯(通讯员 鲁玉梅)近日,国家民委发布了《关于命名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湖北省共命名了7个示范区示范单位,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被命名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截至目前,全省仅一个民族乡获此荣誉。
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地处湖北省宜都市西部山区,与五峰、长阳两个土家族自治县接壤,2000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是全省十二个少数民族乡镇之一,也是宜昌市唯一的少数民族乡。近年来,该乡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结合统战部十件大事,深入实施“民族团结示范创建”主题活动,现已创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区)”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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