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家宜·城南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选房公告发布!

2024-07-12 09:56   宜都城投  

宜家宜·城南苑保障性租赁住房

选房公告

2024年7月10日开始,宜家宜·城南苑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登记及选房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简介

宜家宜·城南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位于陆城城河大道东侧、杨守敬大道南侧、实验小学城南校区北侧。该保租房由原宜昌第三技工学校学生宿舍楼改建而成,在保持原有建筑结构和功能的基础上改造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共145套标准双人间,套建筑面积46.05-68.7平方米。外围配建有停车位、充电桩、半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等,建筑内配建有运营服务处、桌游室、桌球室等,室内家电配有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家具配有床、衣柜、鞋柜、书桌等。

申请对象

(一)本市内从事教育、医疗、环卫、公交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人员;

(二)多孩、三世同堂等住房困难家庭(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

(三)宜都市范围内就业或创业的新市民、青年人、产业职工以及从事第三产业的服务人员,优先企业整体配租。

申请条件

(一)在宜都市稳定在岗就业或创业;

(二)申请人及共同居住人在房源所在地(陆城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未正在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已享受的,可退出后申请。

办理程序

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社区(村)或行业管理部门初审确认后,由申请人将下列资料报送至市住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宜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含共同居住人);

3.单位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申请人及共同居住人在房源所在地无房证明(可用“宜格服务”查询后打印)。

(二)受理

市住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分配原则、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受理申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对。

受理单位:宜都市住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受理地址: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70号工商银行8楼

受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房源全部分配为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4646288

(三)审定

市住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建立租房需求档案,对不符合条件的,现场告知申请人,审核通过后的申请材料集中上报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选房

1、选房时间:公告之日至房源全部分配

2、选房方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工作,企业整体配租优先,本次共房源145套,企业整体配租以外的房源通过先登记先选的原则进行现场分配、选房。

(五)办理入住

申请人根据现场选房确认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与市住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办理签约及入住手续,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租赁价格

宜家宜·城南苑保障性租赁住房房屋租金为12.32元/平方米/月,包含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宽带费,租赁押金为1000元。

其他要求

(一)参加本次分配房源人员,必须具有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签订入住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该租赁期间建设单位不得单方面上调租金,3年后承租人续租时需重新审核准入资格,租金根据市场租金波动情况另行确定。

(二)承租期间,承租人不得闲置、转租、损毁、破坏、擅自调换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

(三)申请人以隐瞒、虚报、伪造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应立即腾退;因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退出条件

承租人累计承租未满5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承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一)租赁期满前未提出续租申请,租赁关系到期自动终止。

(二)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承租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不予续租,且自租赁期满应当退出已承租的保租房,对退出有困难的,实施单位可给予最高不超过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月租金按市场租金价格计收。 

附件:1.房源户型图、房源清册

宜都市住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8日

(责编:向姝 李华 审核:党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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