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作伴好返乡 创业就业圆梦想
@返乡人员
一大波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来啦!
返乡人员创业政策
返乡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初次办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注册5年内)、自注册登记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各类返乡创业人员,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咨询电话:0717-4728068
湖北省返乡创业项目奖补
对法定代表人为返乡创业人员,近5年在湖北省内依法登记注册,正常经营2年以上,法定代表人股权占比不低于25%;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无偷税漏税行为、劳动用工规范;经营期内未发生过重大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获得市级返乡创业项目的给予5万元奖补,获得省级返乡创业项目的给予10万元奖补。
咨询电话:0717-4728068
湖北省返乡创业园奖补
对经政府批准设立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园区运营主体注册登记3年以上;园区及入驻经营实体无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园区管理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产业、环保政策要求;场地手续合法。农业园区的占地面积(含种养殖基地面积、工作区等)在1000亩以上;其他类型园区的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园区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备,能满足入驻经营实体生产经营需要;为入驻经营实体提供较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基本办公、会议、商务洽谈等场所;园区入驻经营实体20家以上,带动就业500人以上;由返乡人员创办(合办)的经营实体占园区入驻经营实体的50%以上;有专门的创业服务团队,为入驻经营实体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人力资源服务等;创业氛围浓厚,园区经常组织创业沙龙、创业讲座、创业比赛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典型宣传;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效应明显,在促进脱贫人员致富和改变乡村面貌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获得市级返乡创业园的给予30万元奖补,获得省级返乡创业园的给予60万元奖补。
咨询电话:0717-4728068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毕业学年起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咨询电话:0717-4728068
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资金
对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自主创业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和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及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5-50万元的资金扶持。
咨询电话:0717-4728068
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引才奖补
对返乡创业人员注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招引员工的,按照招聘员工就业满一年每人1000元给予奖励,一次性引进30人以上的,按每超出1人追加1000元奖励。
咨询电话:0717-4822010
返乡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对2022年2月15日及以后,在政府认定或主办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或载体内租用经营场所进行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的返乡创业的青年、退役军人、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按实际缴纳租金的50%比例进行补贴,每年租金补贴总额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两年。
咨询电话:0717-4728068
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高校毕业生5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贷款最高额度为40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对创办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个人与小微企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次数累计均不得超过3次,由市财政按照贷款实际利率给予50%的贴息。
咨询电话:0717-4728068
创业培训补贴
九类人员(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等)及符合规定的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培训类别给予培训补贴。其中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课程补贴为300/人、SYB(“创办你的企业”)课程补贴标准为1200/人、IYB(“改善你的企业”)课程补贴标准为1500/人、EYB(“扩大你的企业”)课程补贴为1800/人、网络创业(电商)课程、网络创业(直播)课程补贴标准均为1500/人(其中包括教学辅助平台系统的使用、维护费用)。
咨询电话:0717-4832915
返乡人员就业政策
乐业补贴
自2022年2月15日及以后,市内企业、事业单位新引进,在本市首次就业满一年及以上并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企业高级职称人才、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生,事业单位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及招录人员中的“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毕业五年内首次到宜都企业就业的本科生(非双一流)、专科生(高职高专)、中专生(含中职、技校、高中)等基础性人才三年内给予给予乐业补贴1.5万-40万元。
其中博士研究生乐业补贴20-40万元;企业高级职称人才、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生乐业补贴4.5万元;事业单位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及招录人员中的“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乐业补贴6万元;对在企业就业的本科生(非双一流)给予乐业补贴3万元、专科生1.8万元、中专生1.5万元。
咨询电话:0717-4728068
素质提升奖励
1.学历提升奖励
2022年2月15日及以后,通过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研究生、本科、专科学历并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半年及以上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在岗职工,给予学历提升奖励,其中取得研究生学历的,给予5000元奖励;取得本科学历的,给予3000元奖励;取得大专学历的,给予2000元奖励。
咨询电话:0717-4728068
2.职称提升奖励
2022年2月15日及以后,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半年及以上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在岗职工给予职称提升奖励,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给予5000元奖励;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给予3000元奖励。
咨询电话:0717-4821306
返乡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具有宜都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办理了就业困难认定及灵活就业登记,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此前已享受其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除外。养老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补贴标准:3000元/人/年,补贴期限:三年。
咨询电话:0717-4728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