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

2019-01-31 10:54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通知说,春节将至,全市要深入贯彻落实《宜都市陆城城区及周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乡镇集镇及相关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切实维护全市公共安全。

通知要求,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2019 年是施行新的禁限放《规定》的第二年,是继续巩固前期成效,实行常态化管理的关键年。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保大局、惠民生的高度,逐级落实责任,严密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禁限放工作成果, 确保禁限放工作持续推进落实。

二是要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开展对责任小区和路段开展禁限放宣传和巡查工作,确保家喻户晓;在我市主流媒体重要版面和时段刊播《规定》相关内容,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曝光力度;即日起至 2 月 3 日,向全网及进入本市境内的手机用户发送烟花爆竹禁限放提示短信;公安、城管、工商、环保等部门分别在城区禁放区域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及车站、码头、收费站等重点部位及周边开展流动宣传,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各部门负责对辖区或主管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服务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部位开展禁限放宣传。

三是要强化执法查处,严格依法打击,即日起,对全市所有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原烟花爆竹经营户等以及违规销售、燃放活动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位,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安监、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要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做好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的全面清理和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工作。

四是要强化检查督办,推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将禁限放工作纳入重点督查事项,联合禁放办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