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仲裁庭”值得推广

2018-12-28 17:39   宜都市融媒体中心  

云上宜都讯 (通讯员 冉德强)“现在开庭!”随着首席仲裁员一声口令,原本吵杂的现场变得安静,一起土地纠纷仲裁进入“举证、辩论、仲裁”程序。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宜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在枝城镇龙王台村设立 “流动仲裁庭”,就一起土地纠纷进行仲裁。

仲裁申请人是一位普通村民,被申请人是村委会,这是一起民告官的仲裁案。双方代理人各自举证、辩论,一切按程序进行。仲裁过程中,双方各自拿出厚厚的证据材料并准备了书面辩论词。看得出,双方事前都做足了功课。近3个小时的举证和辩论后,首席仲裁员宣布择机宣布仲裁结果。

土地纠纷,在农村各类纠纷中占有很大比例,特别是在工业化进程中,征地补偿使土地身价看涨。因此,农民比过去更在乎土地。因土地权属所产生的纠纷也在逐年增多,这类纠纷已成为农村不稳定因素的重要原因之一。

如何破解这一顽疾?应该说“流动仲裁庭”为我们提供了不错的思路。

“流动仲裁庭”为村民调解土地纠纷提供了方便。在自家门口或村委会仲裁土地纠纷,既可以让村民少跑路,又可以减轻其心理压力。在熟悉的环境里打官司,举证、辩论时心里的底气会更足,将“说理”“举证”发挥到正常水平,依法依理去争取自己的权利。

“流动仲裁庭”可以引导村民“信法”不“信访”。有了纠纷,有些村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找干部,从村到乡再到县,甚至越级上访。很多干部整天疲于应付这些需要法律来解决的纠纷,干部从事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也会打折扣。“流动仲裁庭”因其流动性强、易吸引村民旁听等特点,对改变村民“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可以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流动仲裁庭”是流动的法律宣传平台。仲裁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依法的控辩过程,双方当事人在仲裁中,要涉及很多法律条文,他们要熟悉并运用这些法律条文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仲裁双方通过一次土地纠纷仲裁,对涉及的法律知识会更加熟悉。感兴趣的旁听群众,也会学到不少法律知识,这对他们参与社会活动和处理土地纠纷会有所帮助。

“流动仲裁庭”的组织者在实践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发现新情况,研究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依法仲裁,以理服人,让仲裁双方心服口服。

(责编:陈昱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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